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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年终总结

时间:2025-07-12 15:14:33
物价局年终总结5篇

物价局年终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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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年终总结 篇1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着力强化价格监管,努力为建设美丽鼓楼、实力鼓楼、幸福鼓楼营造有利的价格环境和提供坚实的价格服务保障。现将20xx年价格工作情况及20xx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

(一)持续做好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贯彻落实好省、市控价工作部署,坚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常态化,每周对6个固定监测点的8大类61种商品价格进行采集、分析,重点关注容易诱发价格总水平较快上涨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商品价格动态;通过《鼓楼价格信息》和信息增刊为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价格参考资料,目前共编发《鼓楼价格信息》12期,增刊47期。

(二)积极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工作

1.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一是在“3.15”、“ 12358价格宣传周”期间,发放“价格宣传册”、“明码标价宣传单”等宣传品,现场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开展价格维权宣传活动。二是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旅游法》、《商标法》等通用法律知识学习,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迎检工作。三是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制作了以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架),开展街头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舆论氛围。

2.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共更新子网站信息198条,政府信息公开99条,及时上网公示部门动态,行政审批事项结果、办事指南等。二是做好“鼓楼物价” 政务微博发布工作。以公开政务、服务民生、平等沟通宗旨,发布区域价格行情、价格趋势分析、物价系统调定价(如景区门票、汽柴油价格等)相关信息、转发社会热点问题等共计277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回复涉价问题互动信息21条,发挥了政务微博传播“正能量”的作用。三是牵头落实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区属各收费执收单位除在收费处醒目位置采取设立公示栏(牌)或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做好公示工作外,还必须在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开,确保我区在年终绩效评估考核中该项工作能取得好成绩。

(三)不断强化价格监管

1.加强日常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了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围绕粮油副食品价格、商场(超市)商品促销活动、公园(旅游景点)门票及停车收费的明码标价等,抓好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及应急时段的市场价格检查。打击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节日价格市场秩序。

二是坚持经常性的明码标价检查。配合全国、省、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对辖区内东百、永辉、小柳等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的明码标价组织了多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明码标价率,杜绝价格欺诈,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氛围。

三是开展了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活动。对区属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零售商店、医疗机构(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区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等的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及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经常性的价格检查,对个别卫生服务站因政策了解不透彻,出现个别超标准收费现象,及时指正,督促整改。

四是开展惠企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人事局于20xx年1月1日分别执行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及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和降低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区财政局取消收费票据工本费。

五是贯彻落实《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物业管理收费(含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收费)是价格投诉热点之一,我局在宣传解释政策法规的同时,对切实存在乱收费的,督促改正,努力规范物业收费行为;对因收费问题导致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的,尽快化解了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维护物业小区和谐安宁。

2.开展重点领域价费专项治理。

一是开展20x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与区财政局联合对在我局领取《收费许可证》的44家行政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收费单位20xx年度收费情况进行年度审验,审验率达100%,合格率100%。

二是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共抽查了延安中学,鼓一、鼓五、井大等17所小学以及花巷、旗汛口等4家公立幼儿园。区属各中小学均能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材料,对服装、课本、簿籍等代办项目坚持自愿、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延安中学认真落实择校生“三限”政策,洪山、梅峰等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未向其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公办幼儿园不自立项目、不提高标准、不以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费;区财政投入继续加大,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看电影、体检和社会实践等代办项目均由财政专项拨款,中心校与一般校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开展旅游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抽查了福建山水旅行社、福州青年假期旅行社等十家旅行社及三坊七巷、镇海楼等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坚决打击旅行社以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等违价行为,敦促景区在门票价格方面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落实好优惠、减免措施。

四是开展机动车驾培收费专项检查。针对机动车驾校培训价格急剧上涨,社会反映强烈的现状,对在我区注册的福州军安、福州中健、福州中路等三家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确保这些公司不发生乱涨价、乱收费及收取未标明费用等行为。

五是开展了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和规范工作。主要对行政事业性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向企业提供服务的收费以及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垄断行业的收费进行清理。下半年在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下,对媒体反映的部分窗口单位存在“高价复印”问题组织人员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十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及劳动局、房管局办事窗口的复印收费进行了检查,并宣传了相关收费要求。从检查情况看,我区绝大部分窗口单位均是提供免费的复印服务,个别收费不规范的已按要求作了整改,个别高收费的已将收费标准调为0.3元/张a4纸。

3.进一步落实阳光收费公示制度。

与区财政局、纠风办、减负办联合,对区属各收费单位贯彻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各执收单位采取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示,开设互联网站的单位还应在其网站上醒目位置公示规定的收费内容。同时定期对有关单位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今年已通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区园林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取消相关收费项目;上网公 ……此处隐藏11731个字……aa级景区又添一新景。另外,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多次就浙江省桐乡市桐昆控投集团意向性投资开发我区稠塘湖生态文化园大型项目进行了有效洽谈,今年力争引进大项目。

物价局年终总结 篇5

20xx年,我区根据省纪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20xx年减轻企业负担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闽企减办[20xx]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福建省20xx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xx]34号)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减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权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区经济建设稳定健康发展。

一、认真部署企业减负工作,组织开展减负纠风专项治理。

今年初,省、市有关企业减负纠风等文件下发后,我区按照省市、对今年企业减负纠风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及时对全区减负纠风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区减负办将有关文件转发到各街道和部门,并组织区财政、经贸、物价、工商、税务等减负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认真学习,结合各单位的分工职责,提出贯彻意见和措施。制定了《台江区20xx年企业减负纠风工作要点》、《台江区20xx年减轻企业负担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减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全区减负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职责分工、方法步骤,把省市下达的减负纠风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道和有关部门。

二、严格执行减负“九条禁令”,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今年以来,区减负办继续加大企业减负政策宣传力度,重点深入宣传减轻企业负担“九条禁令”。2月份专门转发了《省政府纠风办、省企业减负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的通知》,敦促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坚决贯彻落实“九条禁令”,严禁借各种名义加重企业负担。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收费行为。区财政局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加强清理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收费,精简补偿收费项目。区物价局对全区经营服务性收费重点加强清理进出口环节收费。严格规范我区涉企收费项目标准,对国家和省、市已经明令取消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停止《收费许可证》的办理;凡收费标准有上下浮动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核发《收费许可证》;对上级无明确规定的收费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加强我区涉企收费公示,在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审核的基础上,督促涉企收费部门在显著位置设立了收费公示栏,提高收费透明度。区地税局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和省地税相关通知精神,自20xx年1月1日起,取消了税务发票工本费。同时在全区加强对涉企收费监督检查。今年3月,区财政局、区物价局联合对辖区内行政性收费单位20xx年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年审,把执行“九条禁令”作为检查年审的重点。8月份对辖区内103家教育收费单位进行大检查,重点查处学校和幼儿园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支教费、代办费等违规行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规范活动、驾培机构收费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涉农产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有效规范了我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三、增强服务企业意识,落实各项惠企政策。

近年来,为了稳定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中央和省市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的惠企政策。年初区委、区政府领导带领区财政、经贸、税务、物价、工商等区减负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街道主要领导干部深入我区工贸企业开展服务调研,宣传落实惠企减负政策活动,及时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已出台的各项惠企减负政策,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六项措施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xx〕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补充措施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xx〕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榕政办[20xx]8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榕政综[20xx]4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榕政[20xx]9号)等文件作为贯彻落实重点,切实抓好已出台惠企政策的落实,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惠企减负政策的兑现。今年以来,区经贸局与区财政局、区地税局等部门紧密配合,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组织专人做好惠企政策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查看、资金筹集和划拨等工作,及时把惠企减负的各项奖励、补贴兑现给企业。对42家辖区内工贸企业的产学研项目、农副产品加工重点项目、增产扩产项目、能源节约利用项目、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网络建设项目、担保机构风险项目等及时兑现各种奖励、补贴共达617.6万元。年底前完成对9家工贸企业753.46万元房产税、土地税“即征即奖”兑现,其余9家正在落实审批。

四、完善审批和审核备案工作,规范社团涉企活动。

区民政局按照减负纠风工作分工职责,抓好区内社团组织举办达标表彰活动的审批和审核备案工作。今年3月至5月,区民政局对全区社团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工作,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严把握社团组织涉企评比达标活动的审批和备案工作,把社团组织不得以评比表彰为名义,以营利为目的,向被评比表彰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索要赞助作为检查重点,坚决纠正向被评比表彰企业乱收费违规行为。并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社团组织自律意识,杜绝辖区内社团组织通过组织评比表彰活动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企业减负工作调研,帮助困难企业减轻负担。

今年全区在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主题实践活动中。区减负办组织各街道、部门结合开展企业负担情况调研活动,围绕企业反映的问题,积极帮助困难企业减轻负担。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各街道、部门领导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辖区重点商贸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工地、区属特困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企业负担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存在困难和问题,帮助协调解决五大战役和三维重点项目建设中规划、用地、用电问题;重点经贸企业融资贷款、开发新项目问题;区属特困企业职工医保、社保、改制和职工安置问题。区经贸局针对调研中企业反映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组织协调辖区内2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大为资金困难企业服务力度,今年1-9月为辖区内385家商贸企业提供担保贷款XX.02亿元,为94家工业企业提供担保贷款3.94亿元,为2家“三农”企业提供担保贷款1080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区外经贸局为减轻外资企业负担,坚持无偿服务,简便企业办事程序,实行网上办公。今年以来窗口网上审批216件,网上年检118件,受到客商的普遍好评。区工商局严格执行登记注册“零费用”制度,20xx年以来共为企业免费办理各类登记9081件,节约企业费用258.76万元。今年年检中共有5950家企业免交审计报告,免收企业年检费共计36.47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今年以来,在省、市纠风办、减负办的指导下,我区在企业减负纠风工作中取得新的成效,但也存在组织协调工作还不够到位,成员单位沟通联系还不够顺畅,常态化管理措施还不够有力等不足之处。这些问题都有待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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