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量安全承诺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承诺书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承诺书本身虽无法律效力,但有约束作用,签下承诺书,就得考验诚信。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质量安全承诺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质量安全承诺书1为保障我县的动物及其动物产品安全,规范养殖企业(小区)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安全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养殖企业(小区)必须履行的行政义务,请认真执行和严格遵守。
一、养殖场所具条件。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须做到:1.选址要恰当。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城镇居民区、人口密集区、其他养殖场及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2.布局要合理。场区周围建围墙;生产、生活、办公区分开;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或有隔离设施。3.设施要配齐。要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疫苗冷冻(冷藏)、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和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有相对独立的动物隔离舍。4.制度要健全。有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5.开业要申请。建成后要向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备案登记,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开业。否则,将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强制免疫必履行。养殖者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目前,国家规定的畜禽强制免疫病种,猪有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羊有口蹄疫;鸡有禽流感,鸡新城疫;鸭、鹅有禽流感,经过强制免疫的猪牛羊还要佩戴耳标。否则,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引进动物要备案。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需从县外引进动物饲养的,应当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备案,取得合法的检疫备案手续(《重庆市动物调运备案单》),并按规定进行隔离,隔离期满后方可混群饲养。
四、市外引种要审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需从市外引进种用、乳用动物的,必须准备好材料,取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批同意后才能引进:一是输入地饲养场(1)动物防疫合格证;(2)隔离观察场所及养殖场平面图。二是输出地饲养场(1)动物防疫合格证;(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拟输出动物的养殖档案。。
五、种、乳用动物应检测。种用、乳用动物应当接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定期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否则,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还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六、档案标识符要求。养殖场应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2.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3.检疫、免疫、消毒情况;4.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否则,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收购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七、场地车辆要消毒。动物的饲养场地应当定期进行消毒。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等在装前卸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否则,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八、出售动物需报检。出售动物前,货主应向当地动物检疫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并取得检疫证明后,方可出售。否则,处动物货值金额10%以上50%以下罚款。按相关规定,商品畜禽的数量以出栏的检疫证明为依据享受国家相关政策。否则,不得申报项目补助。
九、病害动物要处理。饲养过程中出现的病死动物和染疫动物,不得随意抛弃,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否则,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饲养过程出现的死亡动物和染疫动物,不得出售,否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十、发现疫情要报告。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十一、食品安全要牢记。认真遵守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安全使用规定,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不得将人药当兽药使用,要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制度;禁止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过期、失效的兽药、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餐厨垃圾饲喂动物。
十二、执法检查要配合。要如实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不得阻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不得阻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否则,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违法行为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行为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十三、民刑责任要承担。违反规定,导致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动物防疫、检疫规定,引发重大动物疫情,或者有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情节严重的,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追究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养殖场业主一份,镇(办)畜牧兽医站一份,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一份。
2.镇(办)畜牧兽医站联系电话:
3.县动物卫生监督举报电话:
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 养殖场(小区)
负责人(签字):
挂牌兽医(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本责任书请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统一找各养殖场(小区)业主签好后在2011年4月底前交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邓坚强处存档。
质量安全承诺书2为切实保障学生饮用奶质量、卫生和饮奶安全,推动“学生饮用奶计划”顺利、健康发展,我公司在此谨向省、市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机构并向全社会作出如下庄重承诺:
一、遵纪守法,规范操作。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省出台的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文件规定生产、配送学生饮用奶,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生产经营理念,防范危及青少年健康事件的发生。诚信、自律,杜绝恶性竞争行为。
二、建立健全学生饮用奶生产、贮存、配送质 ……此处隐藏6576个字……行为。
5、对因建筑工程可能会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构筑物、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6、增强安全意识,人人对安全生产负责,形成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本人郑重承诺,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施工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本工区的施工任务。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1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保证需求方所采购的物品的安全性,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物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物品原料处理和物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物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二)贮存、运输和装卸物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物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物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物品与非直接入口物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四)物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物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物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的物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物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物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物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物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物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物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物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物品,由同益公司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物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物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物品安全的要求贮存物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物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物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物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物品的召回工作。
九、物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预包装物品符合下列要求:(一)按照物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二)进口预包装物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物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物品安全标准物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三、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20xx年月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14更全面、更准确、更充分地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药品监督工作的各项管理职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用药安全,近期,xx市浦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致全区人民一封信"的基础上,日前又向全社会作出庄严承诺,请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深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为公众营造安全、放心的饮食用药环境。依法实施日常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坚持廉洁从政、秉公执法。坚决执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公正执法、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从严管理执法队伍。本篇文章来自。严禁借故刁难、拖延、有意不作为或乱作为,严禁索拿卡要、谋取私利,严禁参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违者一律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坚持规范程序、高效执法。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履行监管职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受理举报做到"有报必接、有诉必查、有查必果",行政许可做到"集中受理、一次告知、限时办结"。
四、坚持热情服务、文明执法。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负责制,举止文明,行为规范。积极通过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等途径,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为民、便民、利民。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意识,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为我区医药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质量安全承诺书15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质量安全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批批留样,及时向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报告原辅材料进货及检验、合格证明等情况。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备案,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xx)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七、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八、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九、委托或受委托加工食品时,及时到市质监局办理委托加工备案手续。
十、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生产企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